将从工程索赔的角度出发,分析由天津、河北廊坊、北京、山东济南等地的停工令事件,对水利工程、土石方建筑工程、拆迁工程等建设项目造成了那些影响,发包方应承担哪些方面的责任,承包方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补偿,工程师应怎么进行索赔、计算等内容与大家共同探讨和交流。本次分析以北京停工令事件进行分析,当发生类似事件是亦可以参考。
具体内容:【建议按两阶段进行该事件的索赔处理】、【可以索赔的工期是多少】、【承包方可索赔的费用项目都有哪一些呢】
一 【建议按两阶段进行该事件的索赔处理】
本事件索赔处理建议分两阶段处理:
1、第一阶段为2017年9月5日~2017年11月14日:
该阶段主要是根据文件要求,要求参建单位做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底板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等扬尘治理全过程、全覆盖管控;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全市在施工程施工现场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检查,并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细化明确行政处理标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形成高压态势、执法威慑。
在该事件段范围内:承包方可能会因为没有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要求,而被处罚,包括限制投标、降低资质、暂停施工等严厉措施,如若碰到此类情况,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工期延误应由承包方承担。
当然,由于承包方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而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部分,应由发包人承担。
2、第二阶段为: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
文件具体的停工要求为:
(1)停工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停工范围: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全部区域;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顺义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及建成区。
(3)停工内容: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初审,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该阶段为明确要求停工时间段,可索赔时间为:121天
二【可以索赔的工期是多少】
第一阶段为2017年9月5日~2017年11月14日期间,应重新分析承发包责任,确定可索赔的的工期和费用;
第二阶段为: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期间,该阶段为明确要求停工时间段,索赔事件为:121天
三【承包方可索赔的费用项目都有哪一些呢】
原则上来讲,因本次事件造成的额外支出和损失部分均可请求补偿。由于本事件为第三方客观原因造成的责任事件,因此,按行业惯例,建议不进行利润的补偿,求偿金额应以成本支出为主。请求补偿的主要内容可以参考如下(可以详见笔者拙作:董雄勇《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费用计算体系研究》一书)。
工程延期索赔费用构成
重要说明:
由于本次停工面向北京市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因此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将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容易引起较多的合同纠纷,建议承包方和发包人应尽早注意,尽早处理,以便事后更好的推进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