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集体财物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必须搭建门卫室,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窃和破坏活动。
2、工地更衣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室内衣物存放要整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工地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工地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检查人员、保养人员名单,妥善保管,不得乱放或移作他用。
7、工地食堂现金、票证要专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司、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值班制度。工地进出一律凭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问明事由,办理好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二、门卫管理人员应树立个人形象,讲话文明,有着良好的责任感,待人应热情并做好接待工作。当班时间不准睡觉,不准私自外出,有违反规定的按有关制度采取相应处罚。
三、车辆进出大门必须随时关门,大门不得无故敞开,门卫人员必须做好车辆进出的冲洗工作,待清洗干净后才准驶出,并注意车辆有无滴漏、散落、飞扬等情况。
四、工地大门内外,按卫生责任范围内做好保洁工作。不得有泥浆带出门外。
五、对进出工地的物资材料、设备一律凭出门证,并清点清楚。有权拒绝可疑人员携带行李物品出门。
六、做好工地保卫工作,夜间应巡逻施工现场,发现重大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及时汇报给工地夜间值班人员。
七、工地门口应维持好交通秩序,不得有无关本工地的车辆停放在门口,应保持大门口经常畅通无阻。
信息管理制度
为确保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健康发展,加强我工地施工队伍内部治安管理,预防万一,以免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束手无策,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平时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讲解有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使职工们做到保持头脑冷静有条不紊。
二、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奖罚制度,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工地管理人员都要做好相互协调工作,对工作中没有到位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其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综治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工地现场负责人要头脑冷静地一方面就地布置处理方案,防止事态恶化,另一方面要及时向分公司综治领导小组报告,性质严重的要立即向有关组织和公安机关报告。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带领职工与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如是火情,应向消防部门报告,并立即带领义务消防队采取一定的灭火措施。
四、综治管理人员职责:综治管理人员必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上下级部门的信息。必须坚守岗位,耐心细致地接待电话报警或投诉,对紧急情况报警要果断冷静,一方面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的损失,另一方面抓紧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五、全体职工职责:职工要及时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有关补救措施。
六、对发生以下事件最迟需在24小时内报告到上海市进沪施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1、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
2、发生因内部矛盾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包括除工伤以外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及政治案件。
3、发生被盗、被骗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案件。
4、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同类案件三起以上的。
5、其它有关必报案件。
七、工地实行值班责任制。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都有电话和BP机,保证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在三分钟内就能取得相互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