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一、利用各形式场合,经常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针对性教育,并认真贯彻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一丝不苟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及时对新工人、合同工、培训实习生等必须组织好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分公司、工程处)。
三、对容易发生事故的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架子工、塔吊驾驶员和指挥、施工电梯操作工,中小型机械等组织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独立持证上岗操作。
四、结合季节性、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思想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环节进行宣传教育。
五、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暴雨、汛期、大雪冰冻、雷雨季节,抓住气候变化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六、施工现场主要道口、醒目处设立安全宣传教育牌,事故案例分析,利用图片、照像、幻灯、录像的安全教育。
班组实行上岗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每天上岗安全活动时间为得少于15分钟。
二、班组上岗安全活动由班长负责组织,班长不在时委托专人代行组织,并做好上岗安全活动内容和出席情况,逐日记录、备查。
三、各施工管理人员对班组上岗安全活动情况负有指导、督促的责任。
四、班组上岗安全活动要求的基本内容:
1、一定要进行上岗集体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及时性、可按气候,周围环境,人的思想情绪,机电设备、施工具体任务及上一班安全施工情况。
2、一定要求个人上岗安全自查
班长有责任督促职工上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防护用品及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3、一定要对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
每日上岗操作前要求每个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性的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在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施工。
4、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带等)。
5、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各级组织要关心班组的上岗安全活动,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创文明班组竞赛评比的先决条件之一,加以检查和考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公司每月由专职经理带队组织各科室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检查。
二、安全系统平时组织二级安全员巡回检查活动,按季节气候条件变化,节假日前后的事故多发性特点,及施工进度搭接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思想、查基础管理、查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组织领导进行对话,一起商讨解剖问题落实措施、实施日期,然后再进行复查,重点复查措施落实情况直到解决为止。
三、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长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生产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查出问题要认真记录,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
安全活动日的活动制度
一、全公司统一确定每周五为“安全活动日”。
二、安全活动日由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质安科可以随机选择参加一个工地,督促指导班组开展活动。
三、班组活动必须坚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活动规定。
2、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结合本工种实际情况俯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安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4、对本周和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一次,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对不能自行排除的问题及时报告,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能开始操作。
四、工地要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该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内容。
五、安全生产日开展情况要记入当天的安全生产上岗记录,以备检查。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凡发生一般轻伤事故和事故苗子,应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二、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由公司先向上级部门(主管局、市、区劳动局、派出所、受监安监站)汇报事故情况。
2、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做好事故陈述笔录,事故现场拍照,画出平面图,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定出书面调查报告,作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由公司审查后报主管局审核。
3、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其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经济和行政处分,直到给予刑事处分。
三、对重大仡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四、凡对事故隐满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报告的,一经查出,除责成立即补报以外,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五、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