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
增值税核算较为复杂,如会计科目较营业税有较大区别,需财务人员认真掌握增值税的基础知识、核算原理及1-3级共16个会计科目,会计核算流程图如下:
应对建议:制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办法,加强财务人员的基础知识培训,开展财务人员增值税基础知识竞赛,举办全员过关考试。
信息系统
当前企业的涉税系统均是营业税下的价内税体系,营改增后,现有系统势必需要改善以符合增值税价外税的管理特征。同时,相对营业税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严格很多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十大影响2017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十大影响2017。比如: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人员对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日期,发票印章以及发票的认证时间、抵扣期限等均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
应对建议:为适应营改增后的法规要求,控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最大限度的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开票及审批等具体管理环节的纰漏,提升涉税内控管理的水平。我们建议对增值税进行信息化管理。如:发票申请系统、发票报销系统、发票统计系统、增值税申报管理系统、供应商/业主/分包商的信息化档案、在线合同模版等。
税务管理
“营改增”以后,税务管理成本将大幅提高,如需增设发票管理岗位,购买税控装置等。增值税的按期申报、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认证等工作繁琐复杂,需配备专人管理。“营改增”后,会计科目明显增加,核算方式也变得更为复杂,对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亟需企业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核算体系及考核机制的建设。同时,建筑企业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统一的纳税申报流程,在纳税申报时严格按照申报流程申报。
应对建议:一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税务人员;二是组织全员开展营改增相关专题培训;三是建立或完善增值税相关的财税体系,包括全面预算体系与考核体系;四是建立或修改税务管理相关IT系统,包括发票管理、报销管理、申报纳税管理、会计核算等。
在政策出台后至正式实施日前,可视同为营改增“过渡期”,过渡期内,建筑施工企业可能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计划采购的大型机械设备,是否如期采购?二是现有库存的存货该如何处理?三是“营改增”之前签订合同但尚未完工的项目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或尚未结清款项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存量项目”)该如何处理?四是过渡期,要准备哪些工作?五是过渡期工作繁重,该如何按部就班,该如何不重不漏的开展各项工作?
应对建议:一是采用培训/研讨/考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财务人员等进行营改增的知识宣贯二是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延期采购。三是对于部分项目急用的大型机械,可考虑以租代购的方式。四是梳理现有材料物资的使用情况,在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降低库存,尤其是减少工程上涉及的大量的钢材、清水砖等。五是对存量项目进行梳理,准确划分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对部分以后将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建议提前与业主协商谈判,争取最大程度转嫁增值税税负。六是引入专业机构,对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全方面的培训与政策宣贯,同时提供制度修订/专项咨询/税收筹划等专业服务。
其中:在“营改增”过渡期间,存量项目的梳理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总包发票与分包发票同期;二是总包没有开出发票,不要取得分包发票;三是如果总包开出发票,必须取得分包发票;四是总包已开,分包未开,应催收分包商的发票;五是总包未开,分包已开,应及时开具总包发票。(来源:学优网)
那么作为当下很火热的挂靠,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自营改增后还能走多久?
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自营改增后还能走多久?营改增后,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承接业务,该如何规避税收风险?合同签订有什么技巧?实操要点又有哪些呢?
1、签订劳动合同
将自然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劳动合同,被挂靠方将自然人挂靠方聘为项目经理,劳动期限是该挂靠项目预计完工的期限,合同中约定项目完工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设立项目部
在项目所在地必须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设立项目部,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被挂靠方的人员,否则认定为挂靠行为。
3、项目经理负责制
被挂靠方对自然人挂靠方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实操要点如下:
第一,实行统一的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制度。
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自营改增后还能走多久?被挂靠方的建筑企业必须实行统一的采购合同会签的制度,以便防止虚假采购行为的发生,从而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具体操作如下:
1、建立合格供应商储备数据库
让挂靠方将与其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呈报给被挂靠方法律部,由被挂靠方与其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约定材料的品种、技术标准和产品型号,内部协议采购优惠价格,将该供应商纳入被挂靠方的合格供应商储备数据库,供今后挂靠方采购材料的可供供应商选择对象。(注意:也可以挂靠方自己选供应商。)
2、被挂靠方实行统一的合同签订制度
挂靠方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从被挂靠方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储备数据中挑选,挂靠方实施项目中涉及的进项类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由被挂靠方法律部或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审核、评审、签订和建档管理。签署进项类合同时,统一采用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定稿的合同文本。未经被挂靠方盖章并备案的进项类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特别注意:被挂靠方一定要有固定的各类合同版本)。
3、被挂靠方实行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自营改增后还能走多久?签订进项类合同时,挂靠方必须向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或法律部提供中标项目投标文件完整的工作量清单,以便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或法律部就中标项目工作量和进项类合同采购量进行核实。与供应方签署的进项类合同一式五份,合同管理部留原件三份建档备案,挂靠方施工现场留原件(副本)一份存档,另原件(正本)一份为进项类合同供应方留存。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对挂靠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项类合同履行实行审核与监督,对挂靠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当行为有指导其整改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