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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读:取消建筑业资质管理日渐明朗
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李武英  时间:2017-02-28 09:19:5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发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文),与住建部2014年7月1日发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住建部文)以及之后发的各种相关文件的内容相比,还是有一些新的提法的。

  那么对于业界最为关注、支撑行业管理的基本体系框架——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管理,有否给出明确的指向?

  “老生常谈”就不提了,在这里只讲新鲜的。

  且听分析,自行脑补。

  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

  住建部文里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国务院文在第二部分提出“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

  “强化”层面的意思有更进一步的要求:“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说明个人执业制度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目前注册建筑师已有相应的制度设计,而其他的注册师则还未明确。

  那么哪些是属于“不必要的”和“可以简化”的类别?

  勘察、咨询、设计、施工、造价、监理等几个大类哪些会首当其冲?

  简化和合并同类项的工作实际上已做了两年,无论是已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还是未出台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标准》都有所行动,已取消、合并、简化若干专业、专项资质,那么做了这些够还是不够?

  “淡化”和“优化”内涵不同,淡化是一个“逐步转变”的过程,而“优化”表面看只在量变的范围内,没有质变的强制要求,其实是给了一个过渡期。“优化”的弹性很大,主要看上面的要求有多大的“刚”性,下面的“太极”如何“以柔克刚”,这决定了动作的幅度大小和最后时点的到来有多快。

  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住建部文中只针对监理提出“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在国务院文中第三部分则提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关键词: 建筑业 资质管理 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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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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