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建设部网站,有关“鲁班奖”评选办法的第一条,就是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而通过上面一个个的案例来看,鲁班工程的质量不过如此,简直是辱没了“鲁班奖”! 都知道当代制造业以德国居首,提起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国人自己都没有底气,在建筑领域更是如此,响当当的鲁班奖工程质量却频频出现质量问题,含金量大打折扣叫人情何以堪!
2017年2月9日,中国建筑协会官网发布通知,对修订版《鲁班奖评选办法》进行了发布。而依笔者来看这些修改对于鲁班工程所暴漏出来的质量问题依然是无关痛痒。
新办法有7处修改:
1、评选数量由“200项”增加到了“240项”。
2、工程质量由“经一年使用”修改为“一年以上”。
3、增加了第十五条“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4、增加了“投资2亿元以上的其他构筑物工程”评选资格。
5、增加了“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古建筑重建工程”评选资格。
6、不在特别要求DVD录像,更改为影像资料。
7、对天然气管道工程规模做了修改。
在当前建筑体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鲁班奖增加获奖数量无可厚非。然而对于大家极为关注的鲁班奖获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该如何处置,是否会设立鲁班奖的回访机制和撤销机制等等问题,在相关条款却依然没有体现。
早在2012年底,网易新闻摘录西安日报的文章,就曾引发过对鲁班奖获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的思考。
质量是国之建设的“命门”,我们要对人民负责,要对历史负责,鲁班奖的规则制定者缺乏的是对滥竽充数者说不的决心和勇气,而作为评审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选办法,严格执行评审制度,切实遵守评审纪律,把一切假冒伪劣拒之门外,质量最高的荣誉墙上容不得污点存在,老祖宗的匠人精神任何人都不得践踏,这是一个拥有5000年文明历史古国文化与精神的传承!然而在那些举世瞩目的工程背后,这一系列的质量问题仍旧层出不穷,是我们自己对“国之尊严”的一种亵渎,我们要前进、要发展、要腾飞、要建设经济强国,然而当下我们的“鲁班精神今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