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不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最好诠释,也是两种思维模式的一种“博弈”。多年来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其本身是一个低端的恶性竞争和高风险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近年来面临着市场不景气,行业弱势地位和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行业和企业“大而不强”,“强而不精”,产业竞争力不高,建筑施工市场秩序混乱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建筑施工行业的利润率远远低于其他行业。工程项目的承揽位于建筑施工企业产业链的最前端,因此工程项目的品质和含金量将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后期经营和生产,乃至最终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果后期管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工程项目的巨大亏损、重大责任,也会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因此如何建立起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投标风险的评审和决策就显得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每个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自身特点和领导理念有差别,历史渊源和发展轨迹也不同,其发展方向与目标需求就各有迥异。因此每个单位对于招标投标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也千差万别,但是有一点是大家所共识的,就是无论何种方式都需适应建筑企业的发展需求,适应建筑企业对于风险防范与管控的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优势,将各种显性和隐性的风险降至最低,追求品牌和效益的最大化,走出一条适合本企业发展的道路才是硬道理。那么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建立一种长效和常态机制,切实从源头抓起,从工程项目承揽阶段开始,真正规避和预防各类风险,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应有的利益。因此施工企业在项目前期承揽过程中建立各级评审和决策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做到群策群力,集体科学决策,而不应仅将评审工作局限于市场营销一两个部门,将评审工作停留在做表面文章,而是应该进行全面、全方位和全过程的评审。
我们所说的投标评审和决策制度通常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工程信息的评审和决策;资格预审的评审和决策;招标文件的评审和决策;投标文件的评审和决策。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工程项目投标的风险性与盲目性,在项目中标之前就将工程各类风险考虑周全。既然制定了风险和决策制度,就应将这项制度作细、作实、作深入,贯穿于工程项目前期招投标的每一环节,而不应敷衍了事,只做表面功夫,走过场,这样将会在极大程度上贻害和制约企业的发展。即使工程项目中标,都将会为企业后期的施工、履约、经营和结算工作带来极大的风险。为此我们在评审和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一是理性经营,缜密评审,慎重决策;二是先评审,后决策。谁决策,谁负责;三是不投问题标。即前期投入和垫资数额大,条件苛刻,业主诚信度低等;四是不投亏损标。即投标评审时企业应存在一定收益率。只有坚持以上四个基本原则,评审和决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最大限度地规避企业风险。
一、工程信息的评审
2012年北京安排了200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续建项目110项,新开工项目90项,集中竣工56项。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473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1787亿元,和2011年全年投资的1600亿元相比,2012年年内投入同比增长11.69%。应该讲,近些年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每年都在增加。这些国有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信息都应纳入到我们重点关注和跟踪的工程信息,如何了解、把控并使之转化为有效的、可延续的工程信息,工程信息的评审就显得至关重要。
工程信息的评审归根到底就是要加强对于工程信息的准入和对于企业的契合度上。工程项目信息是建筑企业了解市场,做好市场营销工作的基础,也是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的最前期的工作,工程项目信息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企业后期生产经营水平和企业盈利水平。建筑企业对于工程信息的收集必须是多层次、多层面、多视角和全方位;对于工程信息的管理和评审必须坚持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对于工程信息是否继续跟踪的决策必须是在了解工程全面情况和听取广泛意见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工程信息的评审主要应从信息本身和建设单位两大方面进行评审,特别应着重对以下要点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审:
(一)工程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二)建设程序手续是否齐全及设计图纸是否完备;
(三)招标人的身份,资金情况和信誉度以及投资主体;
(四)项目的招标方式和决策方式及招标人以往的习惯运作模式;
(五)与本工程相关的单位。如本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及招标人以往合作过的施工单位情况;
(六)本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后续时间表等等。
只有将以上的工作做实、做细,我们才可以正确研判和决策是否对工程项目进行后续的跟进工作。
二、资格预审的评审
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是工程项目由信息跟踪阶段到获取投标资格的首要步骤和重要阶段,是一项承上启下的工作。工程项目信息一旦确定进行前期跟踪。当进行到资格预审阶段,项目就进入到了实质性阶段,此时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也较为明朗。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审尤显至关重要,要对业主的倾向性、资金来源、招标代理公司以及潜在的竞争对手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判断,并结合自身的优、劣势对是否参加资格预审作出判断。资格预审阶段应着重对以下要点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审:
(一)招标人的资金到位、资金给付情况和信誉度以及投资主体;
(二)招标人资格预审的决策方式及以往的惯用运作模式;
(三)与本工程相关的单位。如本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及潜在竞争对手情况;
(四)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2.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投标人对于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满足程度(是否存在严重缺漏项);
4.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