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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十六件事,发生在2016,影响着2017
来源:建筑前沿  作者:大圣君  时间:2016-12-15 16:04:4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过去的事情不仅主宰着过去,也影响着未来。总结2016年发生的事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预知2017年的动态,为此小编整理了2016年发生在建筑业的重大事项,这些事情发生在2016,但是也必将对2017年产生重大影响。

  10 住建部226号文发布

  10月19日,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同时宣布该通知于2016年11月1日生效,因为文件号是226号,所以业内俗称“226”号文。

  226号文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1)终结建造师等人员在建筑企业的挂证。

  2)极大提升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通知》极大地扩大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缩小了与一级、特级企业承包范围的差距。

  3)严把业绩关,杜绝企业资质申请造假:《通知》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4)承揽大项目能力欠佳的企业,资质升级难度加大:《通知》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标准中企业工程业绩要求都大幅度提高。

  11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

  10月2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通知主要内容为:

  1)对2016年11月1日前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开展业绩核查。

  2)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在住建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业绩核查或审查中发现资质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严肃处理,对其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一年内不受理该项行政许可,并在住建部网站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12试点资质智能化审批

  11月18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6]979号)。文中指出,资质申报智能化审批工作,将从12月起首先在浙江开展试点,建筑业企业12个总包资质和36个专业承包资质全面试行。

  13 11.24江西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

  11月24日7点左右,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冷却塔平桥吊倒塌,造成横版混凝土通道倒塌,最终酿成74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施工惨案。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最高人民法院都介入到案发真相的调查之中,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5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住建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开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同样要严肃追责。


关键词: 建筑业 十六件事 2016 影响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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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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