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一级建造师
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是由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2002年12月,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NO.2 二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是由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同一级建造师相比,二级建造师证书考虑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而设立的,可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主要适用于省内。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NO.3 造价师
造价工程师是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依据。自1998年起,我国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NO.4 全国监理工程师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是指通过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挂靠。监理工程师考试分4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处论和相关法规》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