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后,建筑业将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可以称的上建筑业2016年的头等大事。
因抵扣项不足、建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再加上在增值税环境下,逃税漏税的难度加大,面对11%的税率,很多建筑企业实际税负上升或将在所难免。
对建筑企业更要命的是,营改增后,原有挂靠经营模式将受到致命的冲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因为增值率是进项和销项环环相扣,所交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值,企业要对项目部的资金、票据和物资等实现全面管理,才可能对进项税票全面管控,以避免因项目部虚开增值税,而导致企业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法律风险的情况出现。
建企若要改变传统挂靠管理模式,将挂靠项目当作直管项目部来管,就会出现两个问题:1)企业有没有能力管?2)项目经理愿不愿意让你管?若不能全面管理,企业也有两个选择:
第一种选择:因进项税额不足,面向1-3%挂靠管理费,11%的税率下的增值税将直接让企业因巨亏而很快倒闭;
第二种选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着坐牢。
所以,当务之急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对项目部的管理能力,实现票据流、资金流和物流的“三流合一”,避免刑法和税负风险!具体措施至少应该包含如下两点:
1.第一,实行统一的合同签订和采购制度
建筑企业必须实行统一的集中采购建筑材料和统一的采购合同会签的制度,以便防止虚假采购行为的发生,从而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2.第二,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收付结算制度
建筑企业各项目部的材料采购与货款支付相分离,项目部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部门进行审查签订,经相关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依照采购合同统一付款给供应商。杜绝包工头或项目经理接触民工工资现金的措施,即建筑企业工地上民工的工资必须由公司统一给民工在银行开设工资卡,由财务部统一通过民工工资卡向工地民工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