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正常经营的告知函
尊敬的合作伙伴:
2023年7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集团”)破产重整,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广田集团及管理人分别与深圳特区建工集团、高新投集团、前海基础和中原信托签署了《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之重整投资协议》。2023年12月22日,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完成重整程序之后,广田集团的大部分银行账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在信用中国中的失信、经营异常项已修复,现已经恢复正常经营。
目前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广田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广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在建筑领域的优势将为广田集团赋能并形成协同效应,广田集团在原有优势基础上,优化了体系架构和业务结构,提升了信用保障及管理水平。基于过去的良好合作基础,诚挚邀请各位合作伙伴与广田集团继续精诚合作,共创未来。
特此函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