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首届金融信用建设创新峰会(以下简称峰会)组委会在京西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将召开的峰会将主题定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信用体系建设”。该峰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主办,中宏网承办,弘安控股总协办。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创新此起彼伏。但是,在各类金融创新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暴露出种种风险以及监管不足、信用缺失等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不诚信的问题。如,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学术不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不但对整个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而且对我国的国际形象极为不利。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因企业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
金融领域的信用缺失和信用体系不完善,也严重阻碍了现代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一些不良金融平台跑路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金融创新的信心。以互联网金融为例,它体现了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其快速发展得益于互联网广泛的交互性和快速传播性。但是,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信息真实度难以识别,潜在风险高。
目前暴露出来的金融信用问题,使得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更加紧迫,亟须尽快完善金融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系统。
在当前社会失信现象比较普遍的情况下,大力推进金融诚信建设,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对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国家信用建设部际联席会议2016年把城市信用建设作为全国信用建设的重中之重,将努力实现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
此前,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就已联合发文,将11个城市(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成都)列入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推进,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重要载体,务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6年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批复了32个城市(城区)创建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包括:北京市海淀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辽宁省大连市、鞍山市、辽阳市,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嘉定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安庆市、淮北市,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山东省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荣成市,河南省郑州市、南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咸宁市、宜昌市、黄石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惠州市,四川省泸州市等32个城市(城区)。
就如何推动城市信用建设,连维良表示,一是健全完善地方各部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二是推动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三是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更快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健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连维良表示,社会诚信体系的突破口,在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地方平台又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建立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健全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将成为可能,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信用查询,公示和基于信用的服务体系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