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湖北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在线访谈在荆楚网举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高忻表示,人社部门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专项扩面责任体系。
据悉,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坚持优先办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项目施工期内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高忻表示,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周期短,农民工相对集中,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等特点,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难度确实比较大。为了推进专项扩面行动,人社部门主要采取了清、督、联、考四项措施。
高忻介绍,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数量构成、人员结构、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等基本情况,再通过制定专项扩面行动方案和配套政策,理清工作思路。湖北省人社厅还建立“同舟计划”实施情况按月调度、按月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通报扩面征缴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据了解,2015年底,省人社厅依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对各地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相关指标进行了测评打分,并与县域经济工作考核、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相挂钩,兑现了奖惩。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关键之年。针对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难、协调难、推进难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高忻表示,下一步,省人社厅将采取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扩面行动。
“首先,要明确目标任务,健全专项扩面责任体系,大力推行将工伤保险费作为建筑工程项目概算列入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从源头上保障工伤保险缴费资金来源。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曝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处罚。”高忻表示,把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纳入住建、安监部门企业标准化达标的重点考评项目,把建筑业工伤保险征收管理纳入省地税局对市州地税局年度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