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这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不过,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光有美好的愿望还不够,还得靠有力的手段,得让守信者真正获得荣誉,让失信者真正感到压力。依法曝光、张榜公示,就是这样的积极尝试。一年前,甘肃也加入了这样的行列,效果如何呢?(10月26日《焦点访谈》)
10月26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红黑榜促诚信》为题,报道了甘肃省从2014年4月至今,以发布诚信红黑榜的方式,褒扬诚信的红名单企业和单位423家,曝光不诚信的黑名单企业和单位206家,同时依法依规对其中一些不诚信企业进行了处理,收到良好效果的经验与做法。此新闻调查一经播出,立即在全社会和广大网友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不少网友纷纷对甘肃省制定红黑榜措施、定期公布诚信红黑榜的做法给予点赞,并纷纷发表评论希望将此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众所周知,诚信既是中华传统美德,更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存于社会的必备要素。古人推崇信用、讲究信用的风尚流传至今已经有几千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讲的“诚信”、“讲信用”、“一诺千金”、“说话算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等等,实际上就是崇尚信用、践行信用的具体表现。可以说,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信用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坚实基础和深厚根基,也是支撑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和脊梁。
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诚信”这个词已经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其不仅仅是单指伦理道德的范畴,还包括一切经济民事活动中借贷关系的法律范畴,一切商业活动中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总的来说,无论是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一个人,“诚信为先”永远是前提;无论是哪一个角度或哪一个层面,信用永远是构成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不断发生着深刻变革,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个人追求的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少数个人和少数商家缺失诚信、不讲诚信、违背诚信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逐一己私利而见利忘义,为了获取非法暴利而损人利己。诸如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参假售假,银行老赖、坑蒙拐骗等现象频频见诸媒体报端。如因“三聚氰胺”而倒闭破产的中国第一家大型企业——三鹿集团,就是因为在利益面前迷失方向,突破诚信底线,最终被消费者所唾弃、被市场所淘汰。
近年来,针对各种不讲诚信、严重失信的案例频发这一现象,从中央到各地方都高度重视,并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如国务院于2014年6月27日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再如国家旅游局今年4月6日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今年7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布开始了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有甘肃、武汉、长沙等全国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的诚信“红黑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等。其目的就是从源头和根本上彻底解决不讲诚信、违背诚信等问题,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我们应该看到,通过近几年来的综合培育和德法并举,惩戒不守诚信的案例频频曝光,恪守诚信的先进事迹不断涌现,全民讲究诚信的整体意识明显得到提升,各地诚信体系建设初显成效。但是,我们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行业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相继建立了社会征信系统,或制定了诚信“红黑榜”措施,但其最大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就是局限性大、不是“全国一张网”,由此也导致相当一部分失信人没有被纳入黑名单,也为得到应有的惩戒。
诚信红黑榜,急需建设“全国一张网”。也就是说,从顶层设计建立一张涵盖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大数据网,任何个人或企业,只要其失信,将统一纳入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那么,其无论走到哪里,都将难逃这张“网”,大家只要点击这张“网”,就可以通过“全国一张网”来了解其是否被纳入黑名单,并针对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其做出相应的评判和决断。毫无疑问,这张“网”一旦形成,对于失信者、不讲信用者来说,今后将无处藏身,没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