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10月13日表示,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非常突出,并通过大量诉讼案件反映出来,是人民法院案件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指出,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审判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道德体系建设。
最高法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并答记者问。
颜茂昆介绍,《意见》第九条为鼓励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普遍崇尚的基本价值,通过倡导诉讼诚信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要依法保护、鼓励诚实守信的当事人,不让讲诚信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吃亏;依法制裁、谴责不讲诚信的当事人,决不让奸猾失信之人通过诉讼占便宜。
要坚决防止、依法惩处各种出于非法目的,虚构事实提起诉讼或滥用诉讼权利,故意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等行为,严肃处理伪造证据、当庭撒谎和滥诉、缠诉等行为。
就中国法院怎么通过审判工作具体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颜茂昆表示,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非常突出,各种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现象,危害十分严重。社会诚信问题也通过大量的诉讼案件反映出来。社会缺乏诚信也是人民法院案件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颜茂昆指出,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审判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道德体系建设。要通过审判,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诚实守信,惩罚失信行为。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惩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的行为;在民事审判中要依法制裁各种民事欺诈行为;在执行工作中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解决执行难问题。
他强调,要坚决防止、依法惩处各种出于非法目的、虚构事实提起诉讼,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故意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行为。要通过鲜活的案例,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公众认识到:无诚信者不受法律保护,无诚信者必须付出代价,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