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纲要》特别指出,要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相关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以下简称中装协)在建筑装饰行业推行的信用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纲要》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是对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政策落实。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为确保目标的完成,《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等三大基础性措施,以及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实施专项工程、推动创新示范、健全组织保障等五方面的支撑保障工作。
《纲要》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
《纲要》助推装饰行业信用建设
在《纲要》明确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中,多个任务对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有指导意义,比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等。其中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备受装饰行业关注。《纲要》指出,要加快工程建设市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等。
同时,《纲要》还提出,要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
建筑装饰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建筑装饰工程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中装协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唯一的全国性法人社团,集中了本行业经营规模最大和最具代表性的企业,范围覆盖了公装、幕墙、家装、专业设计机构、装饰材料企业等多个领域。中装协有责任和义务,也有资源和能力做好建筑装饰行业的信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