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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3项强制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
来源:住建部    时间:2017-05-25 09:33:5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关于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内建设函[2017]264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2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3项强制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实函[2017]102号

  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四川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上海、重庆市建委:

  《关于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备案的函》(内建设函[2017]264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2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5月15日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3项强制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信息汇总表.rar


关键词: 住建部 公共建筑 节能 设计 标准 强制性 工程 建设 地方标准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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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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