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南》对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城镇节水工作是怎样规定的?
刘佳福:城镇节水工作涉及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方方面面,《指南》中明确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中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统筹。
(一)规划引领,强调城市规划引领和政府统筹
《指南》从多个方面明确了这一要求。一是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要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统筹给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统筹协调水安全、水生态和水环境,在保护水源和城市水系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水循环、循序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市政公用设施。二是提出了编制节水专项规划的要求,并强调了相关规划的衔接。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并与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绿地、水系等规划相衔接。三是《指南》提出要通过城镇、公共机构和建成区工业企业等不同尺度、不同层面的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推进优水优用、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效率,这也需要城市总体规划的统筹。四是强调了政府统筹管理的作用。《指南》强调,城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部署,健全保障措施,确保城镇节水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管并重,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引领城镇节水改造实施
城市节水专项规划需要明确城市节水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内容。节水相关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城市“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包括建筑内部的水管、用水器具等“毛细血管”,两部分都是提高水利用效率的重要载体和依托。一方面,要通过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供水、用水的管理,严格控制使用过程的漏损。
四、《指南》对创新城镇节水制度有什么要求?
刘志琪:健全城镇节水机制是《指南》的主要内容之一。多年来,城镇节水工作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节水制度,为城镇节水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各城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实施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及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等等,对有力了推进城镇节水。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推动了节水设施和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落实,避免了节水设施的缓建、漏建和重复建设;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及累进加价制度,有效解决了非居民用水想用多少就用多少的问题,超额用水就要缴纳超定额累进加价费,保证了城镇用水总量的基本稳定;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对居民家庭积极使用节水器具、循环用水、减少浪费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201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对城市节水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要求,城镇节水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创新。《指南》明确了新形势下创新和落实城镇节水工作制度的要求,包括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制度、水效标识管理制度和合同节水管理等。
一是落实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指南》明确落实《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节水型城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公共建筑、节水型企业等创建工作,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选入“领跑者”的城市、小区、公建、企业等,都是相应水领域的节水领头羊,代表了相应领域的前10%左右的水平。
二是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和水效标识管理制度。过去市场上缺少认证有标识的节水产品,老百姓在购买诸如水嘴、便器、便器冲洗阀、淋浴器、洗衣机、洗碗机等用水产品时,不容易知道哪些是用水少的节水产品,会造成购买盲区。建立这两项制度,通过认证程序,发现并推广国家级节水产品产品,鼓励地方积极培育节水产品认证机构,让老百姓可以更为直观的进行选购,推动节水标识产品大众化、市场化。
三是合同节水管理制度。合同节水管理借鉴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践经验,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新型节水管理模式,是在政府和用水单位之间引入了第三方节水服务机构,通过与用水户签订节水管理服务合同,进行节水投入,节水服务机构以节水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一般可利用节水量和水价差等利润空间实施合同节水管理。目前合同节水管理还处于前期政策引领、投资人探索的市场培育阶段。随着《指南》发布和实践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运用将会得到良好的发展。
五、实践中城镇节水改造如何推进实施?
林国峰:为确保城镇节水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城镇人民政府在组织落实方面,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城镇实际,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城镇节水工作方案》,并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限期完成,并针对专项、重点、难点进行督查。二是全民参与、形成节水合力。充分利用新网络媒体以及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三是创新机制、完善保障制度,重点是投融资渠道和各种制度建设。
同时,在改造过程中,根据《指南》,各地方政府在城镇宏观层面的节水改造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程的建设与改造工作。主要包括:(1)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供水管网、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管网实施更新改造。同时,排查和修复漏损供水管网。(2)建设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DMA)体系:开展管网普查,建立公共供水管网信息系统,开展管网分区局部改造、泵站改造、分区阀门及计量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调试形成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系统。二是因地制宜地开展污水再生利用、雨水利用、海水利用、矿井水及苦咸水利用等开源工程建设。特别是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要结合城镇产业结构布局、黑臭水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并加快建设与改造。三是以再生水梯级循环利用系统为核心,构建城镇健康水循环系统。各城镇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城市健康水循环系统建设方案和长效保持技术路线,融合人工措施与生态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系统推行水的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