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拟于2017施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2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届时将被同时废止。
按照办法规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仍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各级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依法开展业务。
最大亮点:
工程咨询资质的认定和管理等职能已由发改委下放到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并分别明确了发改委、中咨协、地方协会各自的职能。
此外,该《办法》还重新定义了工程咨询的概念:
工程咨询是指以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为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涵盖投资建设项目策划、准备、实施、运营、评价各阶段,关系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并明确了
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工程咨询单位需要具备特殊信誉和社会责任,享有独立公正提供咨询服务、获得合理咨询报酬、对行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承担遵守职业道德、维护业主合法利益、服从行业自律管理的义务。
该办法的出台不由让小编联想到此前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文件《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开展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规模相符的工程监理资质,以及相应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一项或多项资质。
可见全周期项目管理乃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