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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下发最新通知 不再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统一颁发证书
来源:住建部    时间:2015-10-23 09:49:2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评价机构审定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和统一颁发证书、标识。

  索 引 号:000013338/2015-00277

  主题信息:节能减排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成日期:2015年10月14日

  文件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  号:建科[2015]16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推动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2.《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版).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0月14日

关键词: 住建部 通知 绿色 建筑 标识 项目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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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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