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底,河北省建筑业企业技术工人要在工种和数量上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一级资质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实现自有工人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到2020年,要实现全行业建筑工人全员培训、持证上岗。日前,我省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以上要求。
《意见》提出,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制度,采取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方式,对企业自有工人进行相应职业培训,严格按要求执行持证上岗。河北省将企业组织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培训教育经费并拒不改正、不承担培训主体责任、持证上岗情况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企业要提出批评、责令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