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小编观后亮点如下:
一、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2、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
3、国有产权交易、
4、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
5、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
二、目标
1、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2、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三、整合层级
1、各省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育状况,合理布局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整合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原则上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其它
1、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要坚决予以纠正。
2、健全专家选聘与退出机制,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
3、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铁路局、民航局等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黑帽子小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