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湖北省鄂州市住建委获悉,该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执法检查以及企业信用管理。
此外,《意见》还指出,新建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与主题建筑共同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到鄂州市装饰办进行承包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资质核查;独立发包或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扩建的装饰工程,应由鄂州市装饰办进行工程开工和竣工核准以及市内装饰环保安全确认;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鄂州市装饰办参与新建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