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郑州市建筑活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公共建筑装修装饰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建筑装修装饰活动(注: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如写字楼、商场、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从事工业生产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实施对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都应当遵守这个意见。并且要坚持“条块融合、属地为主,权责统一、服务为主,闭合管理、市场为主”的原则,更好地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和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要求郑州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对口负责、专业监督、闭合管理”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法规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依法加快推进郑州市公共建筑装修装饰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建立“覆盖全面、条块融合、权责明确、便捷高效”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业监管新秩序。”
该负责人表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负责全市公共建筑装修装饰的统一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装修装饰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编制实施全市装修装饰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市公共建筑装修装饰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参照市建委监管分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做好工程建设服务和监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