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委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正式实施。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陆国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建筑一般由投资者、决策者等非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个人意见主导,角色上的本末倒置致使设计周期没有客观地反映现实需要,不讲科学的压缩周期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费用上的压缩,也使得设计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间接导致了工程质量上的隐患。
对于当前工程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巨大隐患,《办法》指出,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将扩展为八方,增加了关乎工程结构质量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或者停工的项目,需要根据《办法》规定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并及时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备。
同时,《办法》还规定,今后,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工程项目,市规划委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由中央到地方
对于工程质量安全带来的巨大隐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一定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建筑工人专业技能培训。”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不重视质量,城市就可能百病缠身,困难重重。我们必须在质量要求上设硬杠杠,在提升质量上下硬功夫。”
去年9月,住建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并印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将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放到重点工作任务的第一项,可谓重中之重。
北京市在很多年前便开始试行建筑工程终身责任制。从2011年位于通州区的东亚瑞晶苑限价房项目开始,北京所有新建保障房项目都设立了质量终身责任牌。一进入小区,人们就可以看见一块显著的铜牌,上面刻着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名称和责任人姓名。
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于去年12月面向社会对《关于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于近日正式发布。
明确相关负责人责任
据陆国杰介绍,西方着重强调个人资质,而我国的建筑资质则依托于企业,一旦产生人员流动,就很难避免责任界定上的模糊。
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王宁表示,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忽略了个人责任,为此,要强化企业责任,更要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真正让该负责人负起责任,并负责到底。
《办法》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该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此外,对于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办法》还规定了他们的责任。此三类供应企业还需与五方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作为工程建设各阶段相关合同的附件。
建立项目终身信息档案
《办法》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核准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与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的法人代表所签署的授权书、承诺书等文件,应当存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永久保存。
今后,北京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落实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纳入北京市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项目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将按照去年9月住建部下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严惩。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