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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规:高架建设与周边建筑间距应在12米以上
来源:荆楚网    时间:2014-11-28 09:58:53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新实施的《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新建高架建设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间距首次予以明确,高架建设与周边建筑应尽可能控制在12米以上,匝道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不少于7米。

  在武汉,城市高架越来越多,不少地段与周边建筑越挨越近,让周边居民平添烦恼。针对这一问题,新实施的《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新建高架建设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间距首次予以明确,高架建设与周边建筑应尽可能控制在12米以上,匝道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不少于7米。

  日前,武汉市城建委和市国土规划局联合发文落实这一规定。规定所说的周边环境敏感建筑,主要是指住宅、学校、医院等。

  根据新规,新建高架主线结构外边缘与沿线既有环境敏感建筑物最小净距,应尽可能控制在12米以上。当不足12米时,除应安装隔音屏等减噪措施外,还要符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相关要求,二者间距应不低于7米。而高架匝道,距离既有环境敏感建筑的间距应控制在不低于7米。

  为实现间距大于7米,原则上可通过压缩辅道车道宽度、匝道宽度来实现。对于匝道长度小于250米、用地特别紧张路段,单向匝道可考虑不设置紧急停车带,匝道结构宽度不低于5米。单向双车道匝道,也可不设置紧急停车带,匝道结构宽度不低于7.5米。

  武汉市城建委和市国土规划局还明确,受条件限制,新建高架主线、匝道距离周边既有敏感建筑、高层建筑确实不足7米,需征得沿线单位、社区居民同意,才可组织实施,同时需进一步强化环保措施。如果方案优化后还难以满足相关要求条件,仍需征求前述相关利害人意见,必要时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报请分管市领导审定后,再按照有关程序报批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成果。

关键词: 建筑设计 高架桥 建筑间距 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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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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