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江苏日前出台了《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要在全省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建筑质量可终身追溯。此外,江苏将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质量问题相对突出,建筑物垮塌现象时有发生,住宅质量问题频发。2014年9月4日,国家住建部组织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江苏省住建厅出台了《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方案》中明确,治理范围包括全省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商品房、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切实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江苏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建设部要求,对于已经开工的项目,10月底前必须补签各类承诺书;10月1日新开工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规定执行,签署承诺书。没有承诺书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重拳治理违法分包行为
从江苏历年的质量安全事故来看,相当一部分是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造成的。对此,江苏省住建厅成立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组,并专门出台了《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标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录入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据悉,在今后两年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中,江苏省各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将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2个月组织一次对治理重点内容为主的抽查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