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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导则 避免部分景区亮化过度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李立立  时间:2013-07-25 15:53:44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南京市近日出台《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导则》,为城市亮化定规矩,首次划定限制和禁止设置亮化工程的区域。根据《导则》,南京主城该亮则亮,该暗则暗。

  南京市近日出台《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城市亮化定规矩,首次划定限制和禁止设置亮化工程的区域。根据《导则》,南京主城该亮则亮,该暗则暗。

  选取代表对象打造城市夜景

  今后,南京将在历史景观、现代景观和新城景观三类对象中选取富有代表性的照明对象打造城市夜景。

  在历史景观方面,南京重点选取秦淮新河百里绿色长廊、明城墙风光带、秦淮河风光带为主要的景观照明对象。35公里明城墙全线亮化,但严格控制照明亮度,以简洁的暖色调勾勒历史景观轮廓线,营造宁静氛围,传递历史沧桑。

  根据《导则》,玄武湖和周边地区将成为南京重点打造的夜景名片。玄奘寺、鸡鸣寺、南京火车站周边、九华山山体、北极阁等地被纳入整体设计,以塑造自然、历史与现代都市和谐融合的城市画卷。

  此前有呼声要将紫金山纳入景观照明,《导则》对此予以彻底否定。紫金山等禁止建设区域和自然生态保护区被划定为严格禁止亮化的区域。有业内人士认为,从玄武湖到九华山再到紫金山,在夜空下形成了一条若隐若现的自然天际线。在打造玄武湖夜景名片的同时,不宜用亮化破坏这种隐约的美感。

  针对社会反映较大的光污染问题,《导则》规定生活居住区、市政交通区等区域不能设置景观照明,这些区域内的商业配套可进行景观照明,但必须严格控制亮度和辐射范围,严禁扰民。

  列入“现代景观”类的亮化对象有鼓楼广场、新街口、山西路广场和湖南路商圈,这些区域的亮化将提档升级。而在河西、仙林等新城片区,突出建设生态宜居、绿色环保的景观照明环境。

  避免部分景区亮化过度

  编制《导则》的主要设计师许东亮认为,相对于国内其他城市,南京的亮化还是比较内敛的,但也一定程度上存在亮化不协调、过度亮化等通病。

  除了秦淮河两岸,紫霞湖、莫愁湖等大部分公园都实施了亮化工程。南京市照明协会秘书长沈茹告诉笔者,有些公园的树灯眩光让人无法就近落座。她认为,在公园这类需要安静的场所,有功能性照明和少量的景观照明点缀就够了。

  禄口机场连接线远离繁华市区,一路也布设了景观照明,夜色下的树木、草坪明亮可见。有人提出,这类亮化多少影响了生态,鸟儿都不来栖息,有悖生态宜居的城市理念。

  还有专家提出,大尺寸的显示屏在南京遍地开花,过多过亮。除了新街口地区,大行宫、汉中门、鼓楼等多个交通要道口都设有大屏幕,有些屏幕刺眼,明显过亮。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按《导则》提出的照明设备要求对显示屏予以调整。

  首先满足百姓需求

  《导则》要求提升城市景观照明的品质。而有市民提出,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的照明更应被重视。如六合东上南京二桥高速入口处没有路灯,晚上一片漆黑,不熟悉这一带路况的人根本找不到入口。

  长期研究城市照明的南京理工大学梁仁杰教授持同样观点。他认为,照明首先要满足百姓需求,小街巷、老小区和楼道的照明要予以足够重视,要把满足百姓实际需求的功能性照明摆在首要位置。

  “活力不是规划出来的。”对需要强化景观亮化的热闹区域,许东亮建议政府不必强调整齐划一,要允许业主在不制造污染的前提下自由发挥。

  多位受访人表示,《导则》的全面落实需要制度保证,从立项、规划到验收、管理等诸多环节要形成“把关”的链条,这部有关灯光的规则才不会悬在空中。

关键词: 南京 照明 景观 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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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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