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 实用信息 > 行业法规 > 正文
石家庄加强装修市场监管 工人须持证上岗
来源:燕赵都市报    时间:2013-06-26 22:52:5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住房局近日下发了通知,要求加大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装修工人将接受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装修的活没干完,工人不见了;或者刚贴好的瓷砖开裂了,找装修工对方不承认是质量问题。未来这种纠纷将得到有效缓解,石家庄市住房局近日下发了通知,要求加大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装修工人将接受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石家庄市住房局通知要求,各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行政管理,加大行政查处力度,着力治理野蛮装修,坚决禁止私自破坏房屋结构的行为,确保房屋安全。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业务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应到市、县(市)、矿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应当经过岗前教育培训,取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管理责任。要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要求装饰装修企业出示相关备案证明及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要及时与装修人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涉及结构变动和明显加重荷载的装饰装修,应要求装修人到 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对违反协议和有关规定的装修人,应及时教育制止;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应通知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此外,通知还配发了《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申请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应向所在县(市)、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培训合格的,将颁发《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市住房保障研究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研究委员会将对取得证书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培训和年检,培训情况和年检情况报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关键词: 石家庄 装修 持证 备案
分享到:
[责任编辑:齐锐]
免责声明:本站除了于正文特别标明中装新网原创稿件的内容,其他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互联网,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所发布图片或文字内容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工作人员予以解决。QQ:2853295619 手机:1352085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