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向建筑这个耗能大户开刀。要求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出改进和完善绿色建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建筑耗能占社会总用能的30%-40%,是不折不扣的耗能大户。“十一五”期间我省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达600万平方米,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绿色建筑”在目前毕竟还是少数。《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省将累计建成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当年20%以上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3年内增长7-8倍,看得出我省的绿色建筑将进入“规模化”时代。
据了解,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目前国内常用的是200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有专家测算,目前绿色建筑成本要比普通建筑高出5%-10%,成本分摊是关键。《意见》提出,“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和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省财政给予资金奖励。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改进和完善绿色建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县级以上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财政补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规划容积率奖励等措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
记者获悉,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启动,每市推荐1个。每个示范区奖励资金基准为1000万元。
《意见》提出“绿色建筑的行动”的目标还包括:2020年年末,基本完成全省有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15年,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达到12%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每个采暖期城市供热单位面积能耗降至20公斤普通煤以下。“十三五”期间,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