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否则,最高将受罚20万元。昨日起,《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5月16日之前,市民可通过寄信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发邮件至 xafzbfgc@163. com ,或传真到029-86788348等方式,发表看法建议。
建筑节能信息要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确保建筑节能符合标准,《草案》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在竣工后,应该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节能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将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另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向购买人公示建筑节能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出现不公示且逾期未改的,将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
新建建筑节能外围护结构保修期为5年
在施工环节中,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立节能材料、产品查验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照明设备、采暖制冷和热水供应系统等进行查验,并记录查验结果。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使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新建建筑节能外围护结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集中制冷供热安装用能等分项计量装置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以能耗过高的办公建筑、大型(公益性)公共建筑等为重点,采用集中制冷和供热方式的,要求安装用能、用水分项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新建民用建筑和完成集中供热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应当实行供热分户控制和分户计量,提高供热系统的用能效率。
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
对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全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公益性)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学生公寓;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草案》要求,全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必须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建成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为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草案》要求,西安市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附属建筑、临时设施,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但列入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修缮工程除外。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成区内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违规者,将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责任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监督建筑能耗是否合格?《草案》要求,西安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能耗实时监管平台,对本市建成区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公益)建筑能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依法对高能耗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
征集22名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参加立法听证会
又讯(记者赵蕾)针对《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西安市还筹备召开立法听证会,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今起,市民可报名参加。
听证会主要内容包括在民用建筑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配套设计、建设节水设施(中水回收利用和雨水回收利用设施)、太阳能利用设施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对民用建筑屋顶绿化是否合理可行;以及在发展集中供热,推行分户计量收费等是否可行等。
征集名额为听证陈述人12名,旁听人10名。5月16日前,凡符合西安市居民,且年满18周岁的,都可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凭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