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东莞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对1970年以前老旧建筑物加固改造工作。1971年至1990年建设的老旧建筑物、1991年至2000年建设的重要建筑物也将得到加固改造。
1970年以前老旧建筑物的加固改造将在10年内完成。 苏仕日 摄
此次创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莞城、东城、万江和南城四个街道)、同沙生态园和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将新建2个测震、强震综合台和5个烈度台,与已有的测震、强震台组成地震监测网络。同时,新建1个前兆观测台,增加重力场观测手段,与现有的地下流体前兆台组成前兆观测网。
东莞提出,把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松山湖开发区和中心城区4个街道各建立不少于1个功能齐全的避险场所,主城区范围内设立不少于1个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证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并及时更新。
东莞将出台多个配套办法,确保松山湖开发区内所有建筑物和创建范围内新、改、扩建建设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东莞分别计划用10年、20年、30年时间完成1970年以前、1971年至1990年建设的老旧建筑物、1991年至2000年建设的重要建筑物的加固或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