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突破
深圳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国家下达深圳的太阳能热水建设项目任务量为600万平方米建筑应用面积。目前,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组织实施运行效果能效测评及拨付补助资金。开展太阳能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共有23个国家级太阳能示范项目,其中11个已竣工验收。
同时,还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太阳能产业和建筑应用现状调研等,编制《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营维护技术规程》、《太阳能光电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等技术标准,发布“太阳能热水系统部品(部件)推荐目录”等。
发展绿色建材和推进建筑工业化
推广绿色建材使用。建筑工地严格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前,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为24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含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年供应量超过200万吨。
开展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目前已建成4个较大规模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理能力43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5%。正在新建部九窝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已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项目运营单位。已有14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在南方科技大学校区建设现场实现建筑废弃物“零排放”。
以保障房建设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建筑工业化示范推广。龙悦居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大面积应用工业化技术建造,总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结构采用内浇外挂体系,外墙、楼梯、室外走廊采用工业化PC构件,通过工业化建造方式,工期比使用常规技术缩短6个月,建筑垃圾减少80%,材料损耗减少60%。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即将出台
在国内率先探索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立法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制定完成,正报请市政府批准,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办法》明确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深圳成为在国内率先探索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立法的城市。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新开工建设项目率先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办法》明确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悉,新建建筑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时间一般确定在新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环节。为积极高效推进此项政策的实施,市建设主管部门还将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文,对过渡期项目在政策上做出安排。市政府要求全市政府投资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带头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市政府的立法要求,《办法》主要从三大方面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促进措施:
一是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强制性促进措施,全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纳入绿色建筑促进范围并要求达到最低等级标准要求。
二是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指引性促进措施。主要是:一方面,建立了部门间全面协作机制和建设各方主体分工负责机制,严格明确建设全过程各关键环节的绿色要求和绿色监管指引;另一方面,还专设一章列举和原则规定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点专项技术措施。
三是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性促进措施,如财政全额资助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以及对国家、深圳双评价标识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实行国家、地方双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