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南昌市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今后,全市92条主干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立面装修,必须向南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区负责规划管理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经过统一审批后才可施工。
为加强南昌市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管理,美化市容环境,南昌市出台新规,规定对建筑外立面要达到一定的环境景观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修饰处理的建筑工程活动,要经过统一审批。按照新规,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应当安全美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与整体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外立面进行装修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南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区负责规划管理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据了解,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审批实行并联审批制度,联审会议每周召开一次。联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南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区负责规划管理工作的部门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委托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范围涉及全市92条主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