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新版《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后,装修“开门打洞”等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条例》明确规定,房屋的装饰装修不得影响共有部分的使用,不得危及房屋的使用安全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对房屋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由房屋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几种行为,严重威胁房屋安全,千万使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拆改承重墙、梁、柱、楼板、基础结构或者剪力墙等构件;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近年来,武汉市内工地将近1万个,轨道交通、超高层建筑的深基坑施工时,给周围房屋造成安全隐患。
对此,《条例》规定,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周边区域房屋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专业机构对周边区域房屋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评 估资料提供给监理、施工等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施工导致周边区域房屋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高楼玻璃幕墙因老化失修造成安全隐患,《条例》规定,既有建筑幕墙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0年“体检”一次。
今后,房屋鉴定将从房管部门剥离,交给市场、企业来完成,而“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将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成企业自行收取。房屋安全鉴定人员也需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