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形态一直以来都是备受群众关注的一个话题。记者昨日从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本月初,该局已正式出台《城市建筑形态规划控制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建筑风貌、外观及城市空间等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城市建筑高度应总体协调
超高层建筑应充分论证
城市建筑高度多少才算适宜?高低建筑如何协调?《意见》提到,应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在城市的各片区形成较为协调的城市建筑高度,充分论证建筑高度以提高城市景观品质,强化城市山水特征和传统文脉。
在这其中,高层建筑要在兼顾城市空间形态和项目内部环境品质的基础上合理分布、富有变化,形成较为连续的城市开敞空间系统。而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高度应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影响城市景观。
位于市中心的“两山一湖”是马鞍山市区著名的景观带,建筑应如何设计?《意见》指出,在沿江、沿湖、沿山和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宜布置低、多层建筑,同时还要进行一定范围的天际轮廓线分析。
坡屋顶应成主流
建筑屋顶这个“第五立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因少受关注而成为“被忽略的地带”,但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作为城市轮廓重要组成部分的建筑屋顶受重视度开始逐渐上升。
“现在马鞍山的建筑屋顶大部分是平面屋顶,从下往上看的时候感受不到,但当你从高处往下看的时候,就会觉得欠美观,有些居民住宅屋顶的太阳能随意摆设,这样会让人看起来更加难受”,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殷宏斌介绍,“所以我们建议多层居住建筑应采用坡屋顶形式,多层公共建筑的屋顶宜作适当处理,这样有利于提升城市总体景观,也更利于屋顶的排水,减少屋顶漏水等现象。”
虽然坡屋顶的造价比平面屋顶要稍高一些,但规划部门也在政策上给予了优惠。“我们先前就出台过一份规定,如果建筑顶层采用坡屋顶,跃层的起坡点的高度低于0.8米的话,那整个跃层的容积率可以不纳入整体计算。”市城乡规划局姚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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