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协调会,就相关问题协调各部门的意见。这预示着广州市的绿色建筑管理新规有望在近期颁布实施。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2014年起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了解,为适应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本次立法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完善,率先从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用地批准、节能设计、施工管理、过程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管理八大环节完善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制度,设立了能耗定额控制指标、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绿色建筑容积率核定等多项创新制度。《草案》指出,绿色建筑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新建 改建、扩建 房屋建筑项目 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旧城改造项目以及海珠生态城、国际金融城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并要求从2014年起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12层以下 含12层 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应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