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厅日前发布《2013年春节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处理拖欠不积极的建设单位或建筑企业,特别是因拖欠行为造成恶劣后果的,将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并上报全国诚信信息平台等处罚。
我省将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有举报投诉或近期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将实施重点监控,督促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按时支付工程款,防止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按照规定,各企业要建立在建工程项目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好工地有关工资结算纠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监理企业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