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对全面推进节能提效等作出部署。
《规划》指出,我国的能源密集型产业低水平过度发展、比重偏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四大高载能产业用能约占能源消费总量一半,单位产值能耗高。要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努力构建节能型生产消费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加快构建节能型国家和节约型社会。
《规划》提出,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0年下降17%,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硫排放下降到1.5克,氮氧化物排放下降到1.5克;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煤炭矿区土地复垦率超过60%。
《规划》要求全面推进节能提效,把节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发展工业节能重点工程。加强建筑节能,推行绿色建筑标准、评价与标识,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建筑和城市供暖管网节能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着力增加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实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效公示、能源计量和能源审计制度。
《规划》指出,要加强智能电网规划,通过关键技术研发、设备研制和示范项目建设,确定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编制智能电网技术标准。加快推广应用智能电网技术和设备,提升电网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水平,增强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并网输送能力。积极推进微电网、智能用电小区、智能楼宇建设和智能电表应用。
《规划》明确,要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推进光伏产业兼并重组和优化升级,大力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扩大分布式利用规模,立足就地消纳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积极开展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加快发展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应用。
对于“十二五”时期分布式能源发展重点和目标,《规划》明确,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以民用建筑为重点,在城市推广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垃圾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应用;在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企业等能源消费中心,积极开展分布式风能、太阳能发电、地热能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在条件适宜地区,大力推动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在重要风景名胜区周边、林区、边远和农村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风电、太阳能发电、小水电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
《规划》还对各部门作了任务分工,其中,住建部需协助国家发改委等做好加快国内能源资源开发、推进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并支持财税金融政策等保障措施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