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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动态监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剑指“整改之后又违规”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徐庆成  时间:2012-11-27 11:23:4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1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报批稿)(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在网上征求意见,正式稿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1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报批稿)(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在网上征求意见,正式稿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要接受动态监管,按量化记分标准处理违法违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考核剑指“整改之后又违规”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以前的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发现,一些违规情况屡次发生,比如违反规定与无法人资格机构签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对隐患拒不整改;部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履职形同虚设,个别工程由不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监代表……而且一些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置之不理。督查之后,很多违规企业都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之后又出现违规现象。这些都给建筑施工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针对上述状况,《办法》明确,今后我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把管理薄弱、隐患较多、有群众投诉、事故频发的企业,以及国有投资工程、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列入动态扣分管理的重点。尤其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以量化考核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综合考核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扣分满额吊销安全许可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等级或与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或个人、安全管理资料弄虚作假、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施工严重扰民、污染市政道路,以及监理未按规定履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依法及时如实上报等违规现象,都将被记入扣分内容。

  《办法》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具体描述,分别规定了10分、5分、3分、1分四个分值的记分条款。施工、监理企业以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注明的工程项目为计分单元,每个计分单元总分值分别为100分;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分值分别为100分,以个人在全区范围内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计分累计。其量化记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果在一个周期内分数全部被扣完了,将如何处罚?

  该负责人称,《办法》对区内外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都明确了量化扣分处罚情况。举个例子,如果是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所承建的任何一个工程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记满100分,或者该企业所有被扣分的工程平均扣分值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在一个扣分周期内,一旦这家施工企业所承建的任何一个工程两次被记满100分,或者该企业所有被扣分的工程两次平均扣分值达到60分及以上,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量化计分有利于无隙监管

  据悉,为避免出现争议,每次对违规扣分款项进行扣分,都将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同执行,并要求通知书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被扣分企业(人员)名称(姓名)、资格证号、扣分原因、扣分分值、整改期限、申诉权利等内容。通知书由执行人签发,加盖公章,交被扣分人签收。

  “如果被扣分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收,可由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并拍照取证,以此避免违规企业或个人躲避执法。”该负责人说,按量化记分标准,对违法违规的施工、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扣分后的处理情况,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抄送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告。

  该负责人表示,对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监管,量化记分制,这种无间隙全程动态监管体系是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的突破创新,将法规的原则性与现场监管的可操作性有机结合,更具可操作性。量化累计记分制将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促使企业由过去的单纯被监管变主动防范,建立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控制和减少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隐患,遏制伤亡事故发生。

关键词: 广西 动态监管 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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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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