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购房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房产商公布的小区绿地率与入住时见到的差距很大,这种情况今后在乌鲁木齐市有望被杜绝。乌鲁木齐近日出台的《乌鲁木齐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审查及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建设工程与其配套建设的绿地要同步施工。
《办法》中指出,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绿地。建设工程要与配套建设的绿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绿地率应当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图的审查机构在审查设计方案过程中要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配套建设绿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建设工程竣工后,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配套建设绿地进行验收,配套建设绿地不符合绿地设计方案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办法》中还明确,今后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对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绿地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审查及绿化工程验收。房地产开发及其它建设项目不按批准的规划建设绿地或建设项目完工后逾期未完成绿化任务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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