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城乡建设委就《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是全国首个较为完善的地方性建材管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所有的新开工项目,都要实现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实行登记备案,不合格建材将被召回。而针对目前现有较为混乱的建材市场,将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下,对混乱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建材市场实现无缝隙监管
据了解,该《条例》作为全国范围内关于建设工程材料内容最全面的一部专门地方性法规,首次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并创造性的将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建设、建设工程材料公示、建设工程材料合同文本、房屋空气检测和建设工程材料召回等制度写入条例。条例将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设工程材料管理的牵头部门,从而解决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体制长期未能理顺,质检、工商、建委等执法主体多元化、职能交叉,链条长、环节多,标准不一等问题。“通过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实现质量严格把关,从而保证了建筑尤其是现阶段保障房的质量。”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孙梦元说:“将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平台,公布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备案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同时没备案的也要公布,让老百姓明白、安全消费。”
建材市场建设要规范布局
《条例》在全国首创加入建材市场建设规划内容,通过编制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发展专项规划,规范布局规划并引导经营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从而解决长期以来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布局不合理,普遍脏、乱、差,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对于全国专业市场的管理工作,也具有先头兵和开拓者的重要意义。“我们对目前的建材市场做了一个系统化的调查,目前,七区大约有85个,按照严格的市场筛选,合格率仅有30%。建材市场的规范与否,与食品安全、药材安全一样,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市建材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建材市场的规划问题非常重要,合理的市场布局,才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便利。
竣工验收须检测室内环境
据市建材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新开工的建筑项目都要实现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登记备案。市民发现建材问题后,可以追根溯源,直接查到产品的生产厂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很多装修污染的情况屡见不鲜,为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竣工验收时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只有合格才能交付使用。如建设单位在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交付使用,将处以5到10万罚款,并计入信息评价系统。
此外,鉴于目前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信息不公开,购买者无知情权,对于建筑使用的材料无从得知,为加强质量监督,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条例》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销售场所明示和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载明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并对未公示材料的企业予以处罚,此举将极大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