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市绿色建筑工作,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研发推广,青岛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2011年度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研发推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等。对于绿色建筑项目的奖励标准: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80万元;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60万元;获得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40万元。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奖励金额的30%,待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可获得其他70%的奖励资金。两年内完成项目将增加10%的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