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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建岩棉项目须年产达4万吨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时间:2012-03-30 10:31:2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岩棉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改扩建岩棉项目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岩棉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改扩建岩棉项目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岩棉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应使用清洁燃料,严禁使用发生炉煤气,鼓励使用电炉;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应采用自动控制技术;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吨产品综合能耗不得高于450千克标准煤。已经投产的岩棉项目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通过技术改造,在2015年底前达到。

关键词: 岩棉 准入条件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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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龚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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