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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装修新规 装修企业首分“甲乙”等级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于海   时间:2013-12-06 15:37:1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12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建筑装饰协会了解到,沈阳制订了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标准(暂行),从现在开始,所有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企业都要按规定申报资质。

  12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建筑装饰协会了解到,沈阳制订了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标准(暂行),从现在开始,所有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企业都要按规定申报资质。

  市建筑装饰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出台的新规主要是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清除路边装修游击队,将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企业都纳入到行业管理的范围,让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新规规定,凡在沈阳市行政辖区内登记注册成立、具备营业执照,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企业,均需要按规定申报资质,对于已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在新出台的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标准(暂行)中,沈阳将“装修企业”初步划分三个“档次”,分别是甲级企业、乙级企业和暂定乙级企业。这其中,甲级和乙级的标准按《省办法》执行;对于暂不具备乙级资质标准、拟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施工活动的企业,设立暂定乙级资质等级,暂定期为1年。具体要求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具有木工、油漆工、水暖、电工等专业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5人;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等等。

  据了解,甲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而乙级企业和暂定乙级企业可承担造价在40万元以下的工程。据介绍,从现在开始,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到沈阳市建筑装饰协会办理资质申报。同时,协会还将对前100家申报资质的企业进行免费培训。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本月起市建委、房产局、行政执法局和工商局将对全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开展联合大检查,对于那些无照、无证的黑装修企业将予以取缔。

关键词:沈阳装协装饰装修资质等级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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