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市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按《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的具体规定,以各施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委托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全年积极受理,严格筛选,接受申报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项目共103项(工程造价为人民币800万元以上,工程地址在广州市,具有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证明的),经过严格按程序审查,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规定的市建筑装饰优质项目共62项,其中公共建筑装饰类51项、建筑幕墙类11项。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反映。
联络人:余振文, 电话:020-83327078。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