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企业:
为了推动我省公共装饰行业整体 设计和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贵州省建筑装饰协会《贵州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办法》(黔建装[2014]005号)文件精神,组织申报2025年度贵州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及考核工程范围
按照《贵州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1.2025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止(逾期不受理);
2.申报资料初审时间:4月25日前;
3.工程复查时间:5月中旬;
4.评审时间:6月上旬。
三、申报工程范围
1.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的工程;
2.室内装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面积2000㎡以上;
3.建筑幕墙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面积8000㎡以上;
4.文保修缮工程(不含并列承建)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
5.展陈工程(不含并列承建):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展品展项及设备)且展陈面积不低于1000㎡;
6.灯光演视工程(不含并列承建):工程造价600万元以上,且面积不低于2000㎡(不含市政照明工程);
7.景观工程(不含并列承建):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且面积不低于10000㎡(不含纯绿化种植项目);
8.建筑门窗工程(不含并列承建且仅限铝合金类门窗可申报):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6000㎡;
9.工程造价及面积不足,但有较大影响、有纪念意义或建筑风格独特且工程质量特别优质的工程。
四、下列工程不列入质量目标考核范围
1.保密工程和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被检查的工程;
2.竣工验收合格后超过2年的工程。
五、申请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招标工程项目;
2.工程设计合理,并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3.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体现工程环保、节能的要求;
4.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事故(含一般事故)以上安全事故(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项目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
5.工程竣工后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检验。
六、申报材料按照质量目标考核办法第9条要求提供
七、申报资料报送:(不接受申报资料邮寄)
1.贵州省建筑装饰协会:贵阳市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幢7楼704号;
2.联系人及电话:钟建华0851-85360458。
附件:
1.贵州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办法。
2.贵州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申报表。
以上附件请在贵州省建筑装饰协会网站:http://www.gzsjzzsxh.com/ 下载。
贵州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