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风已离开本市,为切实配合做好本市建筑幕墙安全运维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现就开展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全面做好检查维修工作。本次台风侵袭期间,本市各区既有幕墙建筑均有不同程度损毁,本市既有建筑幕墙现场检查服务企业及维修企业应主动联系所服务的业主及物业单位,充分了解有关项目的受损情况,配合主管部门、业主及物业单位做好维修、检查、善后及登记工作,确保全面排除隐患,安全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二、切实落实检查维修工作安全责任。一旦收到有关建筑的检查、维修工作请求后,既有建筑幕墙现场检查服务企业及维修企业应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既有建筑幕墙维修工程技术规程》DG/TJ 08-2147-2014、《既有建筑幕墙检查及安全性鉴定技术标准》DG/TJ08-803-2024及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现场检查维修工作。各方应切实做好项目检查方案编制及维修施工组织工作,防止在检查维修工作中发生次生伤害事故。
三、加强重点建筑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府第77号令)及有关文件内容,本市对超设计年限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明确要求。请既有建筑幕墙现场检查服务企业及维修企业根据所服务业主及物业单位的建筑情况,对超过设计年限建筑玻璃幕墙开展重点巡查、检查。
四、做好梳理登记工作。本市既有建筑幕墙现场检查服务企业及维修企业应梳理本次台风过后所检查、维修的项目情况,并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将整理汇总的有关信息上传至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同时抄报各区主管部门及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秘书处。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