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建设系统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区交建局、区交建局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广大产业工人技术技能水平,推动全省住建系统建筑行业防水工职业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36号)、《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福建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闽工〔2024〕49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住建系统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预通知》(闽建工会〔2024〕1号),拟于2024年8月27日至29日在福州市举办2024年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行业防水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省建筑业协会承办,福建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省建筑防水行业协会、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持单位。成立竞赛组委会(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标准
(一)竞赛工种
防水工
(二)竞赛标准
防水工国家高级工(三级)职业标准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裁判评分的办法,竞赛技术文件、试题均由竞赛技术工作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行业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进行命制。
(四)竞赛成绩
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个人综合总分=理论知识成绩(100分)×30%+操作技能成绩(100分)×70%;
团体综合总分=团队选手个人综合总分之和。
(五)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省级一类赛执行。
三、赛程安排
(一)8月27日
下午 参赛人员报到
地址 福州梅园国际大酒店(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339号)
(二)8月28日
上午 操作技能比赛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路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横屿小学项目部
下午 理论知识考核
地址 福州梅园国际大酒店
(三)8月29日
上午 竞赛闭幕式
地址 福州梅园国际大酒店
四、组队要求和参赛资格
(一)全省建筑行业企业(须营业执照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组织推荐报名,各参赛企业均须成立工会组织,每个企业参赛代表队由2名选手组成,由企业工会推荐报名,经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系统工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统一推荐参赛,名额分配详见表格(详见附件2)
(二)参赛选手年龄须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需持有相应职业中级以上等级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下同)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报名企业自有员工,需提供一年的社保证明。
2.报名企业劳务人员,需提供一年劳务合同或协议证明,以及一年省内社保或工资发放记录。
3.报名企业所属项目部从事劳务作业的人员,需提供至少1个项目业绩证明。
五、报名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岗位练兵,积极组织预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此次省赛。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系统工会会同各地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有参赛选手的统一报名工作,并另确定1名地市领队。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等下列材料纸质材料及扫描件(PDF格式)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一)参赛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3)
(二)参赛队伍汇总表(详见附件4,须加盖各地住建系统工会公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或推荐单位公章);
(三)参赛选手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及电子版照片(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50K);
(四)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需提交);
(五)参赛选手所在企业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成立工会组织证明材料、批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工会公章);
(六)参赛选手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参赛选手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参赛选手福建省内社保证明;
(九)参赛选手业绩证明。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合格的参评以下各奖项:
1.获得本次竞赛个人综合得分第1名的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的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优胜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
2.获得本次竞赛个人综合得分前2名的选手,向省人社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竞赛个人综合得分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高级技师(一级),获得第2名至第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二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对参加本次竞赛的选手,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颁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
3.获得本次竞赛个人综合得分前2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
(二)团体奖项
竞赛队伍按照团体综合总分成绩排名由省住建厅分别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防水工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获得团体总分第1名的代表队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工人先锋号”。对此次竞赛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三)以组委会名义、省住建厅代章形式公布竞赛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
八、其它
(一)竞赛期间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备查。
(二)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竞赛选手穿着的工作服、自带的所有物品等,均不能体现县(市)区、单位名称标志等身份信息。
(四)竞赛相关技术文件、理论题库等详见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fjcia.org/)。
(五)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必须自带意外伤害保险,竞赛报到时各代表队领队将相关凭证原件交至会务组核查。
(六)竞赛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技术工作组根据《福建省住建系统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推荐产生。
(七)联系人:
林希、林初阳
电话:0591-88500559、13763834861
邮箱:fjsjzyxh@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附件:1.2024年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行业防水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4年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行业防水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队伍分配表
3.2024年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行业防水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2024年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行业防水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队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