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做好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并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 19号)等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 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 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人事档案寄存在省属人才市场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如特殊情况,须经档案寄存单位同意并开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
二、任职截止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31日。即工程师聘任时间不迟于2019 年1月1日,具备博士学位人员工程师聘任时间不迟于2022年1月1日。论文发表、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根据从事工作岗位和业绩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名称应参照《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 录》(闽建人〔2023〕16号)填写。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14日-6月7日。
2.申报网址:http://220.160.52.235:9080(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3.申报流程: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按照《福建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进行核验,业务主管部门(含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部门)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进 行审核。
4.申报人员需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 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 册—个人业绩库》,提前做好申报材料备份工作。用人单位和业 务主管部门等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在系统中审核申报信息,对符合 条件的予以上报。
5.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zip。网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19356504135。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
(二)逐级审核
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现场审核。
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须本人诚信承诺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 内注明:经公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2.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评审材料须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设区(县)职改办现场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
3.市建设局职改办现场初审收件。对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需要补件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4.现场查看CA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表或出示电子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步骤:登陆“闽政通”APP,社保查询记录)。
5.申报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4日。
(三)现场审核地点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315号市三建四楼)。联系人:张杰、唐秀丽、许佳槐,联系电话:87520387、87537874。
附件:1.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2.委托评审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5.土建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备案表
6.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封面
7.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